對檢測機構的認證是嚴格按照省或國家計量認證工作程序規定進行。大致可以分為以下幾個主要步驟: 1、向省或國家計量認證辦公室提交計量認證申請資料(包括:質量手冊、程序文件等); 2、省或國家計量認證辦公室對申請資料進行書面審查; 3、通過書面審查,依據計量認證的評審準則,由省或國家計量認證辦安排委托技術評審組進行現場核查性評審; 4、通過現場評審,符合準則要求的檢測機構,由省或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核發計量認證證書、計量認證機構印章,并上互聯網公布。
“計量認證資質”按國家和省兩級由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或省技術監督主管部門分別監督管理。計量認證資質與實驗室認可資質不同,他實際上源于政府授權,只對政府和工業部門下屬的國家和省質量監督檢測機構。證書號碼:(2004)量認(國)字(H2402)號, 認可范圍與CNAS認可范圍相同。
預審階段(必要時進行),按規范要求進行摸擬評審,查找不符合項并要求整改; 正式評審,主管部門組成評審組對申請認證的機構進行評審; 上報、審核、發證階段,對考核合格的產品質檢機構由有關人民政府計量行政主管部門審查、批準、頒發計量認證合格證,并同意其使用統一的計量認證標志。不合格的發給考核評審結果通知書;
目前我國已與其他國家和地區的35個質量管理體系認證和環境管理體系認證認可機構簽署了互認協議,已與其他國家和地區的54個實驗室認可機構簽署了互認協議。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CNAS)將繼續保持原CNAB和原CNAL在IAF、ILAC、APLAC和PAC的正式成員和互認協議簽署方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