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量認證的評審依據是什么? 在2007年以前,我國是依據《產品質量檢驗機構計量認證/審查認可(驗收)評審準則》。 自2007年1月1日起,我國是依據《實驗室資質認定評審準則》,詳情請見[關于印發《實驗室資質認定評審準則》的通知]。
為什么要進行計量認證? 根據《中華人民工和國計量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為社會提供公證數據的產品質量檢測機構,必須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對其計量檢定,測試的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 以上規定說明:沒有經過計量認證的檢定/檢測實驗室,其發布的檢定/檢測報告,便沒有法律效力,不能作法律仲裁,產品/工程驗收的依據,而只能作為內部數據使用。
計量認證如何分級?如何組織實施? 計量認證分為兩級實施。一個為,由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組織實施;另一個為省級,由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組織實施,具體工作由計量認證辦公室(計量處)承辦。不論是還是省級,實施的效力均是完全一致的,不論是還是省級認證,對通過認證的的檢測機構資格在全國均同樣法定有效,不存在辦理部門不同效力不同的差異。
90年代初,我國頒布了《產品質量檢驗機構計量認證技術考核規范》(JJG1021-90),建立了早的實驗室認證/認可體系模型。由于國家計量法律中使用“認證”字樣,“計量認證”其實質是對實驗室的一種法定認可活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