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逾期異常
稅務逾期異常指企業未按期電報,被稅務機關拉入異常后,企業依法申請解除異常。
服務作用:
稅務機關認定納稅人為非正常戶,通常是因為納稅人沒有按期履行納稅電報義務,連續三月以上,經稅務機關查找仍無法聯系納稅人的,稅務機關將會對納稅人認定為非正常戶,同時稅務機關會根據情節的嚴重性對逾期申報行為作出處罰。此外,對于再有應納稅額的情況下,還會按照每日萬分之五征收滯納金。
辦理流程:
1、接受行政處罰(首次免罰),主管局出具結果處罰通知書
2、憑處罰結果通知書在主管局柜面補電報
3、申報結果有申報明細加蓋稅務局印章
所需材料:
1、經辦人需要是稅務局實名認證的企業人員
2、經辦人攜帶身份證原件
3、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原件
4、所有漏申報的報表資料
5、企業公章
6、財務負責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依據不同的情形需要本人到場(稅務核查人員掌握,有一定的靈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