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稱評審:
自主評審,依據《中共辦公廳印發《關于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意見》》第六(十六條):發揮用人主體在職稱評審中的主導作用,科學界定、合理下放職稱評審權限,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對職稱的整體數量、結構進行宏觀調控,逐步將高級職稱評審權下放到符合條件的市地或社會組織,推動高校、醫院、科研院所、大型企業和其他人才智力密集的企事業單位按照管理權限自主開展職稱評審。對于開展自主評審的單位,政府不再審批評審結果,改為事后備案管理。加強對自主評審工作的監管,對于不能正確行使評審權、不能確保評審質量的,將暫停自主評審工作直至收回評審權。
國家層面,我國共設有經濟、工程、衛生、出版等27個職稱系列,由職稱評審委員會按照評審標準和程序,對專業技術人才品德、能力、業績進行評議和認定。職稱評審結果一般分為高級、中級、初級三個層級,但具體到不同專業,職稱名稱又有所不同。
職稱評審的專業范圍廣泛,涵蓋工程、教育、醫療、經濟等多個領域。不同專業的評審標準和要求也有所不同。例如,工程師職稱評審通常要求申報人員具備一定的專業技術能力和實踐經驗,并提交相關的技術報告或論文。
業績材料整理不規范:
業績材料整理不規范通常表現有:業績數量質量不高、時間不對應。更甚至參與的項目以及自己的工作內容全部憑空想象出來的;業績提交提供3-5個業績,并且是最近5年內的工作業績。
需要注意的是,評審時,項目不多而在于精,提供3個大項目業績即可。若是公司規模較小,參與項目也較小,業績數量可以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