燈光在現代演出中的作用:①照明演出,使觀眾看清演員表演和景物形象;②導引觀眾視線;③塑造人物形象,烘托情感和展現舞臺幻覺;④創造劇中需要的空間環境;⑤渲染劇中氣氛;⑥顯示時、空轉換,突出戲劇矛盾沖突和加強舞臺節奏,豐富藝術感染力。有時也配合舞臺特技。 在現代演出中,燈光的強度、色彩、照明區的分布,燈光的運動等都具有較大的可塑性與可控性。
AV設備是展覽或會議中音頻與視頻設備的統稱,由音源、控制設備、音頻處理器、功率放大器和音響組成。該概念起源于1906年真空三極管的發明,經1927年負反饋技術、電子管放大器等階段發展,至70年代集成電路技術廣泛應用后形成完整體系。
音響設備引由音源(音樂播放設備、拾音設備即話筒)、控制設備(模擬或數字調音臺)、音頻處理器(以前都是用效果器、均衡器、壓限器、分頻器、信號分配器、延時器等周邊設備,還有集成以上各功能的的數字式系統控制器)、功率放大器(功放)、音箱組成。以上設備由各種類型不同的線材、電纜串接在一起使用。
舞臺燈光是演出空間構成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根據情節的發展對人物以及所需的特定場景進行的視覺環境的燈光設計,并有目的將設計意圖以視覺形象的方式再現給觀眾的藝術創作。應該、系統的考慮人物和情節的空間造型,嚴謹地遵循造型規律,運用好造型手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