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邦永印章有限公司是公安局指定的(廣州各區)印章備案單位 特種行業許可證號:穗公特云治字第刻E031號 廣州公章-廣州市刻公章備案-.廣州天河公章-廣州刻章-廣州刻財務專用章-廣州刻印章-廣州白云刻章-廣州越秀刻章-廣州荔灣刻章-廣州海珠刻章-廣州南沙刻章-廣州番禺刻章-廣州從化刻章-廣州增城刻章-廣州花都刻章- 1.原子印-是采用1972年美國莊臣公司發明的原材料制作而成,香港進口原子印是目前商務活動中廣泛應用的印章之一,外形美觀,印面清晰,無需印臺、無需加油,即蓋即干,攜帶方便,絕不褪色等特點,可以使用36000次以上。適用于:各類部門章。如專用章、合同專用章、業務專用章、報關專用章及其他工作用章等。不適合銀行印簽印章。
備案發票章的具體流程因地區略有差異,一般來說,主要包括以下步驟: 準備材料:通常需要提供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及復印件、經辦人身份證及復印件(若不是法定代表人親自辦理)、授權委托書(若由經辦人辦理)等材料。部分地區可能還需要其他相關材料,如外資企業需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等。 選擇刻章機構:必須選擇經過公安部門批準認證的刻章公司。 提交申請:可選擇現場申請或網上申請。前往刻章機構或通過當地公安機關指定的網上平臺,填寫刻章申請表格,提交相關材料。 審核材料:刻章機構或公安機關會對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檢查材料是否齊全、真實、有效。 刻制印章:審核通過后,刻章機構根據申請人提供的印章樣式進行刻制,同時將印章信息報送公安機關進行備案。 備案登記:公安機關對印章信息進行備案登記,將印章的相關信息錄入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統。 領取印章和備案證明:備案完成后,經辦人憑身份證件到刻章機構領取發票章和備案證明。
公章:代表企業的整體意志,其加蓋的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可涉及企業的所有民事行為和行政事務,是企業對外的 “正式簽名”。 財務章:僅在財務領域具有法律效力,其作用范圍限定在與資金、財務相關的業務中,不能替代公章用于其他非財務類事務。
刻制公章備案的時間因地區和具體情況而異。 根據令第 797 號,公章刻制經營者取得市場監管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后,應當在 5 日內將相關信息材料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備案。 從各地情況來看,廣東省規定公章刻制業備案的時限為 0.5 個工作日。陜西政務服務網顯示,該省公章刻制備案的法定辦結時限為 1 個工作日,承諾辦結時限為當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