刻公章必須到公安機關指定的合法刻章單位進行刻制,具體流程如下: 準備材料:通常需要提供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如果是經辦人辦理,還需要提供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和授權委托書。 選擇刻章機構:選擇經公安機關審批許可,具有《特種行業許可證》的刻章店。 提交申請:將準備好的材料提交給選定的刻章機構,填寫刻章申請表格,詳細注明公章的內容、樣式、材質、尺寸等信息。 審核備案:刻章機構會對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會將相關信息報送公安機關進行備案。公安機關會對公章的樣式、規格等進行審核,確保符合規定。 刻制公章:經公安機關備案通過后,刻章機構按照規定的樣式和標準進行公章刻制。刻制過程嚴格遵循相關規范,確保公章的清晰度、完整性和防偽性。 領取公章:公章刻制完成后,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需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前往刻章機構領取,并辦理交接手續。
公章等需備案的印章 常規情況:若手續齊全,選擇普通刻章方式,一般 1 至 3 個工作日可完成。不同地區的具體規定和辦理效率會有差異,在一些業務量大的地區,排隊等待審核和刻制的時間可能會更久。 加急情況:部分地區如南陽,若加急刻章,公安審批時間通常為 1-2 小時,審批通過后,30 分鐘內可完成制作并上傳印模至公安系統,加上送貨上門時間,可實現 1 小時內送達。海南昌江推出 “E 登記 + 刻章直通” 服務,企業刻章環節平均耗時壓縮至 90 分鐘。佛山南海要求刻章店在接收信息后 3 小時內完成印章刻制備案,并將刻好的印章及《印章備案記錄》配送至指定地點。
轉印與雕刻 轉印圖案 電腦刻章:將設計好的電子稿導入刻章機,機器自動定位后,通過激光或機械刀頭在材料表面刻畫輪廓。 手工雕刻:將手繪印稿(反向)用復寫紙或水印法轉印到印面,用鉛筆勾勒清晰,作為雕刻依據。 雕刻執行 機械雕刻(公章、批量印章):金屬章用數控雕刻機,通過高速旋轉的刀頭切割;光敏章則通過曝光、沖洗形成印面。 手工雕刻(藝術章、精細私章):用刻刀(平口刀、斜口刀等)根據印稿雕刻,分 “朱文”(文字凸起,刻掉空白部分)和 “白文”(文字凹陷,刻掉文字部分),需控制力度避免石料崩裂。
常用刻章材料 不同材料的特性會影響刻章的難度、效果和耐用性: 石材:如青田石、壽山石、昌化石等,質地溫潤、易于雕刻,是傳統篆刻的材料,適合制作藝術章。 金屬:包括銅、鐵、不銹鋼等,硬度較高,耐用性強,多用于公章、財務章等需要長期使用的印章。 木材:如黃楊木、紫檀木等,質地較軟,雕刻難度較低,但耐久性較差,常用于私章或臨時用章。 橡膠 / 塑料:成本低、易加工,適合批量制作簡單印章,如發票章、業務專用章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