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 / 事業單位類印章
單位公章:圓形,中央為(政府機關)或五角星(事業單位),外圈為單位全稱,具有的官方效力,用于正式公文、公告等。
業務專用章:如 “行政審批專用章”“檔案專用章” 等,用于特定業務場景,效力范圍受限于業務類型。
印章樣式必須嚴格符合規范
企業公章直徑為 4.0cm(小型企業可略小,但需符合標準),文字必須使用企業全稱(與營業執照一致),字體為宋體或楷體;
政府公章中央為,直徑根據單位級別不同有明確規定(如省級政府公章直徑 5.0cm,市級 4.5cm),禁止隨意更改樣式。
個人能否隨便刻自己的名章?
個人名章(非企業法人章)無需備案,可自行刻制,但需注意避免使用與他人相同的姓名 + 樣式,以免混淆;若用于法律文件,建議配合簽名使用以增力。
防偽設計要點
顯性防偽:備案編碼(邊緣激光雕刻)、暗紋(放大鏡可見細微圖案)、熒光油墨(紫外線下顯影);
隱性防偽:材質紋理(如銅章的自然氧化痕跡不可復制)、雕刻微縮文字(僅 0.5mm 大小,需顯微鏡識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