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 / 事業單位類印章
單位公章:圓形,中央為(政府機關)或五角星(事業單位),外圈為單位全稱,具有的官方效力,用于正式公文、公告等。
業務專用章:如 “行政審批專用章”“檔案專用章” 等,用于特定業務場景,效力范圍受限于業務類型。
公安備案申請
登錄當地 “公安局治安管理信息系統” 或前往政務服務大廳公安窗口,填寫《印章刻制備案申請表》,提交上述材料;
公安部門審核材料無誤后,出具《印章備案回執》,明確印章的規格、樣式(如字體、五角星大小)及 13 位防偽編碼(2015 年后全國統一要求)。
流程與公章類似,但需注意功能專屬化:
財務專用章:需標注 “財務專用章” 字樣,尺寸通常為方形(2.2cm×2.2cm),制作時需與企業稅號、名稱關聯;
發票專用章:橢圓形(長軸 4.0cm,短軸 3.0cm),必須包含企業名稱、稅號和 “發票專用章” 字樣,樣式需符合稅務部門規定;
制作后需同步在企業內部登記用途,避免超范圍使用。
法律風險與注意事項
嚴禁非法制作
未備案私自制作公章、偽造政府 / 企業印章,涉嫌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可處 10-15 日拘留及罰款;情節嚴重(如用于詐騙)將觸犯《刑法》,面臨刑事處罰。
避免超范圍制作
刻章單位不得擅自更改備案樣式(如擴大公章直徑、修改企業名稱),否則需承擔法律責任;企業也不可要求刻章單位違規制作。
材料與質量把控
劣質材料(如易變形的塑料)可能導致印章模糊,影響文件效力,建議選擇合規材質;
領取印章時需檢查:文字是否清晰、編碼是否完整、圖案是否居中,發現問題立即要求重制。
廢棄印章處理
企業注銷或印章損壞時,需將舊章交公安部門銷毀或自行銷毀并備案,避免流入市場被冒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