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特殊印章
個人名章:個人使用的印章,多用于書畫作品、私人文件確認,法律上需結合簽名才具有完力。
專用印章:如學校的 “學籍專用章”、醫院的 “醫療證明專用章” 等,特定機構的專項業務使用。
準備刻章材料(核心步驟)
基礎證件:
企業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加蓋企業預審章,若為新注冊企業,需提供市場監管局核發的《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若委托他人辦理,需額外提供《委托書》及受托人身份證原件)。
其他材料:
部分地區要求提供企業章程(復印件加蓋公章);
政府 / 事業單位需提供上級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或機構代碼證。
選擇正規刻章單位
必須在公安部門備案的合法刻章企業刻制(可通過當地公安局官網查詢 “備案刻章單位名單”),禁止選擇無資質的小作坊;
提供《印章備案回執》給刻章單位,由其按照備案樣式雕刻(材質可選銅、牛角、合成樹脂等,銅章防偽性)。
此類印章法律效力較弱(或僅用于藝術創作),制作流程更靈活:
個人名章:無需備案,可自主選擇材質(如牛角、玉石、木材)和樣式(方形、圓形均可),文字通常為個人姓名,用于私人文件確認時建議搭配簽名。
藝術印章(書畫用):注重審美設計,可采用篆體、隸書等字體,雕刻風格多樣(如陰刻、陽刻),需由專業篆刻師根據需求創作,無強制規格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