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 / 事業單位類印章
單位公章:圓形,中央為(政府機關)或五角星(事業單位),外圈為單位全稱,具有的官方效力,用于正式公文、公告等。
業務專用章:如 “行政審批專用章”“檔案專用章” 等,用于特定業務場景,效力范圍受限于業務類型。
準備刻章材料(核心步驟)
基礎證件:
企業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加蓋企業預審章,若為新注冊企業,需提供市場監管局核發的《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若委托他人辦理,需額外提供《委托書》及受托人身份證原件)。
其他材料:
部分地區要求提供企業章程(復印件加蓋公章);
政府 / 事業單位需提供上級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或機構代碼證。
發現假章如何舉報?
若發現偽造公章或使用假章,可直接向當地公安局治安支隊報案,提供相關證據(如文件、印章樣本),警方將依法查處。
防偽設計要點
顯性防偽:備案編碼(邊緣激光雕刻)、暗紋(放大鏡可見細微圖案)、熒光油墨(紫外線下顯影);
隱性防偽:材質紋理(如銅章的自然氧化痕跡不可復制)、雕刻微縮文字(僅 0.5mm 大小,需顯微鏡識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