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刑情節辯護
在罪名確定的情況下,通過挖掘有利于被告人的量刑情節,爭取從輕或減輕處罰。常見的從輕 / 減輕情節包括:
法定情節:自首、立功、從犯、未遂、中止、防衛過當、避險過當、未成年人犯罪、坦白、退贓退賠、取得被害人諒解等。
酌定情節:初犯、偶犯、社會危害性較小、犯罪動機特殊(如為救治親人臨時起意)、認罪悔罪態度良好等。
輕罪辯護與無罪辯護的區別
維度 無罪辯護 輕罪辯護
核心立場 否認被告人實施了犯罪行為 承認行為違法,但主張罪名更輕或量刑更輕
適用前提 有證據證明被告人無罪或證據不足 基本認可控方指控的事實,但對定性或量刑有異議
風險與結果 要么無罪釋放,要么可能被重判 結果相對可控,大概率獲得較輕處罰
輕罪辯護的關鍵在于把握案件細節,結合法律條文和司法實踐,找到 “重罪” 與 “輕罪” 的界限,同時通過與控方、法院的有效溝通,實現被告人刑事責任的小化。這種辯護策略更注重務實性,尤其適用于事實清楚但情節較輕的刑事案件。
存疑不起訴:對于二次補充偵查的案件,人民檢察院仍然認為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作出不起訴的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