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罪辯護的關鍵在于把握案件細節,結合法律條文和司法實踐,找到 “重罪” 與 “輕罪” 的界限,同時通過與控方、法院的有效溝通,實現被告人刑事責任的小化。這種辯護策略更注重務實性,尤其適用于事實清楚但情節較輕的刑事案件。
法定不起訴:也稱不起訴,犯罪嫌疑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具有《刑事訴訟法》第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檢察院應當作出不起訴決定。包括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存疑不起訴:對于二次補充偵查的案件,人民檢察院仍然認為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作出不起訴的決定。
前期咨詢與分析
解答當事人關于離婚的法律疑問,如離婚條件(協議離婚 / 訴訟離婚的適用情形)、財產分割原則(婚前 / 婚后財產界定、房產 / 股權等特殊財產的分割規則)、子女撫養權歸屬(法院判決的核心因素:子女年齡、雙方經濟條件、生活環境等)。
分析案件細節,評估勝訴概率,制定解決方案(如是否適合協議離婚,訴訟離婚需準備的證據材料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