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要求(10 項)
人員資質:實驗室人員需具備相應的教育背景、培訓經歷和操作能力。
設施與環境:實驗場所、設備、溫濕度等條件需滿足檢測 / 校準要求。
設備與標準物質:設備需定期校準、維護,標準物質需可追溯至國際 / 國家標準。
方法選擇與驗證:使用合適的檢測 / 校準方法,并驗證其適用性。
測量溯源性:確保測量結果可追溯至國家或國際計量基準。
結果報告:報告需準確、清晰,包含必要的信息(如方法、環境條件、不確定度等)。
場地環境:應具備固定的工作場所,環境條件應滿足檢測和校準方法、規范要求,如對溫濕度、振動、電磁干擾等參數進行監控,確保其不會使結果無效或對測量質量產生不良影響。同時,應將不相容活動的相鄰區域有效隔離,控制對影響檢測和校準質量區域的進入和使用。
對標標準條款
以 ISO/IEC 17025:2017《檢測和校準實驗室能力的通用要求》為核心,拆解 15 個管理要素(如組織、文件控制、記錄管理等)和 10 個技術要素(如人員、設備、方法驗證等),明確每個條款的具體要求。
示例:針對 “4.5.14 服務供應商的選擇”,需制定供應商評估流程,包括資質審核、服務質量評價記錄等。
人員能力管理
資質與培訓:技術人員需滿足學歷、工作經驗要求(如檢測人員需大專以上學歷或 10 年經驗),并定期參加內部或外部培訓(如標準更新培訓、儀器操作考核),保留培訓記錄和考核結果。
職責清晰化:通過崗位說明書明確技術負責人、質量負責人、授權簽字人等角色的職責,如授權簽字人需獨立承擔報告審核職責,不得與檢測人員兼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