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質與備案要求
刻制公章(如企業公章、財務章、合同章等)需憑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等材料,到公安機關指定的刻章店辦理,未經備案的公章不具備法律效力,且可能涉嫌違法。
個體工商戶刻章也需提供營業執照和本人身份證,部分地區還需稅務登記證等材料。
嚴禁私自刻制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公章,否則可能觸犯《治安管理處罰法》甚至《刑法》。
字體與樣式規范
公章、財務章等正式印章通常使用宋體、仿宋體,字體需清晰可辨,不得隨意設計藝術化字體(除非是個人姓名章等非官方印章);
發票章必須按稅務要求,在印章上刻制企業全稱及稅號,字體大小和位置需符合標準(可參考當地稅務部門模板)。
刻章流程與信息核對
提供材料需真實
向刻章店提供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等材料時,需確保信息真實有效,避免使用偽造材料,否則可能承擔法律責任。
設計稿反復核對
刻章前需確認印章內容(如企業名稱、稅號、字體方向),尤其是英文印章需注意拼寫正確,避免因錯別字導致印章無效或使用糾紛。
制作工藝與結構
對比維度 光敏印章 原子印章
核心材料 光敏墊(感光材料)+ 外殼 原子印油 + 海綿體 + 外殼
制作原理 通過激光或曝光技術,在光敏墊上形成凹陷的圖文區域,吸附印油后蓋章 印油滲透到海綿體中,通過壓力將印油轉移到紙張上,無需額外加墨
結構特點 光敏墊為整體式結構,印油需從外部注入,圖文區域與非圖文區域有明顯凹凸差 海綿體浸泡在印油中,整體為平面結構,蓋章時印油通過海綿微孔滲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