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年報公示(每年 1 月 1 日 - 6 月 30 日)
填報內容:通過 “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報送年度報告,內容包括公司基本信息、股東及出資情況、股權變更、財務數據、社保信息等。
重要性:未按時公示年報的企業會被列入 “經營異常名錄”,滿 3 年未處理將被列入 “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影響法人貸款、招投標等。
刻制其他印章(按需)
除注冊時已刻制的公章、財務章、法人章外,若有業務需求,可刻制合同章、發票章(部分地區發票章為必刻)、部門章等,需到公安局指定刻章點辦理,備案后使用。
建立會計賬簿:
選擇記賬方式:若公司規模較小,可聘請會計人員自行記賬,或企業主學習簡單會計知識后親自記賬。若缺乏專業會計知識,建議委托專業的代理記賬公司處理財務和稅務事宜。
設置會計科目:依據《企業會計準則》或《小企業會計準則》,結合公司實際業務,設置所需的會計科目,如庫存現金、銀行存款、應收賬款等,并錄入公司注冊時的初始數據。
建立賬簿:建立總賬、明細賬、日記賬等基本賬簿。總賬用于總括反映企業經濟業務;明細賬可詳細記錄各類經濟業務;日記賬一般包括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用于逐日逐筆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的收支情況。
發票管理不當
虛開發票或接受虛開發票:
無真實業務卻開具發票(虛開),或接受第三方開具的與實際交易不符的發票,可能面臨刑事責任(虛開稅額超 5 萬元可立案追訴)。
發票開具不規范:
未填寫購買方納稅人識別號(普票也需填寫);貨物名稱與稅收分類編碼不符(如將 “食品” 開成 “辦公用品”),導致發票無效。
發票丟失或未認證:
增值稅專用發票未在 360 日內認證,無法抵扣進項稅額;丟失發票未及時報告稅務機關,可能被處以罰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