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報到與稅務登記
報到時間:公司成立后 30 日內需到所屬稅務機關辦理稅務報到,逾期可能面臨罰款。
具體事項:
填寫《稅務登記表》,提交營業執照、公司章程、銀行賬戶信息、法人及財務人員身份證明等材料。
稅務機關會核定公司的稅種(如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等)、稅率及申報方式,確認財務制度和會計核算方法。
若為一般納稅人企業,需申請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辦理增值稅專用發票領購手續。
刻制其他印章(按需)
除注冊時已刻制的公章、財務章、法人章外,若有業務需求,可刻制合同章、發票章(部分地區發票章為必刻)、部門章等,需到公安局指定刻章點辦理,備案后使用。
辦理相關行業資質或許可(若涉及)
若公司經營范圍包含前置審批或后置審批項目(如餐飲服務、醫療器械銷售、教育培訓等),需在注冊后及時申請相關許可證,否則屬于非法經營。
例:餐飲公司需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醫療器械公司需辦理《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
納稅申報錯誤與遺漏
逾期申報或零申報違規:
未在申報期(如每月 15 日前)完成納稅申報,按日加收滯納稅款 0.05% 的滯納金;長期零申報(連續 3 個月以上)可能被稅務機關列為重點監控對象。
稅種申報遺漏:
忽視附加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申報;未代扣代繳員工工資的個人所得稅(即使工資未達起征點也需申報)。
計稅依據錯誤:
例:增值稅申報時,未區分含稅收入與不含稅收入,多算或少算應納稅額;企業所得稅預繳時,未按實際利潤額申報,導致預繳稅款錯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