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記賬與報稅:
日常記賬:每月對公司的收入、成本、費用、支出等進行詳細記錄,根據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再依據記賬憑證登記明細賬和總賬。定期編制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等財務報表,以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申報納稅:登錄當地電子稅務局網站,按系統指引進行網上申報,也可前往辦稅服務廳上門申報。增值稅、消費稅等通常按月或按季度申報,企業所得稅按季度預繳,年度匯算清繳。如有員工,需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同時按規定申報城市維護建設稅、印花稅等其他稅種。若公司在某一申報期內沒有任何收入和支出,也需進行 “零申報”,避免因未申報而受到處罰。
稅款繳納:申報成功后,確保銀行賬戶有足夠余額,通過三方協議自動扣繳稅款,也可選擇網上銀行、辦稅服務廳 POS 機等方式繳納稅款。
賬簿設置與記賬不規范
未按規定建賬:
小規模納稅人誤以為無需建賬,僅用流水賬代替正規賬簿,不符合《稅收征收管理法》要求,可能被責令限期改正。
會計科目使用混亂:
例:將 “管理費用” 與 “銷售費用” 混淆;股東個人消費計入公司 “差旅費”,導致稅務稽查時被認定為偷稅。
憑證與票據缺失:
無票支出(如向個人采購未取得發票)直接入賬,稅前扣除不合規;報銷憑證無經辦人簽字、無附件清單,導致賬務真實性存疑。
稅前扣除違規
無票支出稅前扣除:
如支付臨時工工資未取得勞務發票,直接計入成本,稅務稽查時需做納稅調增,補繳企業所得稅。
超額扣除或違規扣除:
業務招待費超過當年銷售收入的 5‰或實際發生額的 60%(兩者取小),超額部分未調增應納稅所得額;將罰款、滯納金計入 “營業外支出” 并稅前扣除(稅法規定不得扣除)。
財務與稅務政策理解偏差
小規模納稅人與一般納稅人政策混淆:
小規模納稅人季度銷售額超 45 萬元(2023 年起政策可能調整)未足額繳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錯誤享受小規模免稅政策。
稅收優惠適用錯誤:
未正確判斷企業是否符合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條件(如資產總額、從業人數、應納稅所得額超標),多享受減免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