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賬戶備案與稅務關聯
將銀行基本戶信息報送稅務機關備案,并簽訂 “三方協議”(企業、銀行、稅務),實現稅款自動扣繳,方便納稅申報。
日常記賬與報稅:
日常記賬:每月對公司的收入、成本、費用、支出等進行詳細記錄,根據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再依據記賬憑證登記明細賬和總賬。定期編制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等財務報表,以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申報納稅:登錄當地電子稅務局網站,按系統指引進行網上申報,也可前往辦稅服務廳上門申報。增值稅、消費稅等通常按月或按季度申報,企業所得稅按季度預繳,年度匯算清繳。如有員工,需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同時按規定申報城市維護建設稅、印花稅等其他稅種。若公司在某一申報期內沒有任何收入和支出,也需進行 “零申報”,避免因未申報而受到處罰。
稅款繳納:申報成功后,確保銀行賬戶有足夠余額,通過三方協議自動扣繳稅款,也可選擇網上銀行、辦稅服務廳 POS 機等方式繳納稅款。
發票管理不當
虛開發票或接受虛開發票:
無真實業務卻開具發票(虛開),或接受第三方開具的與實際交易不符的發票,可能面臨刑事責任(虛開稅額超 5 萬元可立案追訴)。
發票開具不規范:
未填寫購買方納稅人識別號(普票也需填寫);貨物名稱與稅收分類編碼不符(如將 “食品” 開成 “辦公用品”),導致發票無效。
發票丟失或未認證:
增值稅專用發票未在 360 日內認證,無法抵扣進項稅額;丟失發票未及時報告稅務機關,可能被處以罰款。
特殊業務處理失誤
跨區域經營未報驗:
異地開展建筑施工等業務,未辦理《跨區域涉稅事項報告表》,導致無法在經營地預繳稅款,回機構所在地申報時產生滯納金。
注銷前未清算稅務:
公司注銷時未完成稅務清算,存在未繳稅款或未核銷發票,導致無法正常注銷,甚至影響法人信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