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賬報稅(每月必做)
合規要求:公司成立后,無論是否開始經營、是否有收入,都需從次月起按月進行納稅申報。
操作方式:
聘請專職會計或委托代理記賬公司,根據公司的收支憑證編制財務報表和記賬憑證。
通過電子稅務局或前往辦稅大廳,按時申報增值稅、附加稅、企業所得稅(季度申報)、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員工薪資)等稅種。
若逾期未申報,稅務機關會處以罰款,且影響企業信用評級。
社保與公積金開戶
社保開戶:
公司需在成立 30 日內,到社保局辦理社保登記,開設企業社保賬戶,領取《社保登記證》。
為員工辦理社保參保手續,每月按時繳納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部分地區合并醫保與生育險)。
公積金開戶(可選,視企業需求):
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開戶,為員工繳納住房公積金,提升企業吸引力。
財務與稅務政策理解偏差
小規模納稅人與一般納稅人政策混淆:
小規模納稅人季度銷售額超 45 萬元(2023 年起政策可能調整)未足額繳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錯誤享受小規模免稅政策。
稅收優惠適用錯誤:
未正確判斷企業是否符合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條件(如資產總額、從業人數、應納稅所得額超標),多享受減免稅。
股東與公司財務混同
個人與公司賬戶資金混用:
股東直接從公司賬戶轉賬至個人賬戶用于私人支出,未按 “股息紅利所得” 繳納 20% 個稅,可能被認定為抽逃資金或偷稅。
股東借款逾期未還:
股東向公司借款超過 1 年未歸還,且未用于公司經營,需按 “工資薪金所得” 或 “股息紅利所得” 繳稅,否則面臨補稅及罰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