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穗財稅集團成立于1999年,是新疆專業財稅外包服務專業機構,也是目前新疆家綜合財稅外包服務集團。2012年“銀穗”商標被自治區工商局評為“新疆商標”。2014年自治區工信廳認定的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2019年集團公司被國家工信部認定為: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2020年入庫新疆自治區金融辦重點上市后備企業資源庫。新疆股權交易中心精選層掛牌企業。集團下屬子公司17家,包括: 銀穗教育培訓、銀穗稅務師事務所、財務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公司、管理咨詢公司等。
后續事項:
辦理銀行基本戶:公司注冊完成后,需辦理銀行基本戶開戶,用于日常資金收付等業務,每個公司只能開一個基本戶。
記賬報稅:完成公司注冊后,需先辦理稅務報到,提供會計信息。公司成立后一個月起,每月需記賬并向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繳納社保:公司需在 30 天內到所在區域管轄的社保局開設公司社保賬戶,辦理《社保登記證》及 CA 證書,并和社保、銀行簽訂三方協議。
申請稅控及發票:若企業要開發票,需申辦稅控器,參加稅控使用培訓,核定申請發票,完成申請后可自行開具發票。
企業年報:根據規定,每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企業應當報送上一年度年度報告,未按規定期限公示年度報告的企業,會被載入經營異常名錄,甚至納入嚴重違法企業 “黑名單”。
稅務登記與稅種核定錯誤
未及時辦理稅務報到:工商注冊后超 30 日未到稅務局登記,可能被處以 2000 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者罰款更高。
稅種核定遺漏或錯誤:
例:未核定印花稅(如合同、賬本貼花),導致漏繳;或誤將小規模納稅人核定為一般納稅人,影響稅率適用。
未關聯銀行三方協議:未簽訂稅務、銀行、企業三方協議,無法自動扣繳稅款,導致逾期繳費產生滯納金。
股東與公司財務混同
個人與公司賬戶資金混用:
股東直接從公司賬戶轉賬至個人賬戶用于私人支出,未按 “股息紅利所得” 繳納 20% 個稅,可能被認定為抽逃資金或偷稅。
股東借款逾期未還:
股東向公司借款超過 1 年未歸還,且未用于公司經營,需按 “工資薪金所得” 或 “股息紅利所得” 繳稅,否則面臨補稅及罰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