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穗財稅集團成立于1999年,是新疆專業財稅外包服務專業機構,也是目前新疆家綜合財稅外包服務集團。2012年“銀穗”商標被自治區工商局評為“新疆商標”。2014年自治區工信廳認定的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2019年集團公司被國家工信部認定為: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2020年入庫新疆自治區金融辦重點上市后備企業資源庫。新疆股權交易中心精選層掛牌企業。集團下屬子公司17家,包括: 銀穗教育培訓、銀穗稅務師事務所、財務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公司、管理咨詢公司等。
行賬戶備案與稅務關聯
將銀行基本戶信息報送稅務機關備案,并簽訂 “三方協議”(企業、銀行、稅務),實現稅款自動扣繳,方便納稅申報。
稅前扣除違規
無票支出稅前扣除:
如支付臨時工工資未取得勞務發票,直接計入成本,稅務稽查時需做納稅調增,補繳企業所得稅。
超額扣除或違規扣除:
業務招待費超過當年銷售收入的 5‰或實際發生額的 60%(兩者取小),超額部分未調增應納稅所得額;將罰款、滯納金計入 “營業外支出” 并稅前扣除(稅法規定不得扣除)。
股東與公司財務混同
個人與公司賬戶資金混用:
股東直接從公司賬戶轉賬至個人賬戶用于私人支出,未按 “股息紅利所得” 繳納 20% 個稅,可能被認定為抽逃資金或偷稅。
股東借款逾期未還:
股東向公司借款超過 1 年未歸還,且未用于公司經營,需按 “工資薪金所得” 或 “股息紅利所得” 繳稅,否則面臨補稅及罰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