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材料:
《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公司章程:有限責任公司由全體股東簽署,股份有限公司由全體發起人簽署。
股東身份證明:法人股東需提供資格證明,自然人股東需提供身份證及其復印件。
任職文件及身份證復印件:提交董事、監事和經理的任職文件,以及相應人員的身份證復印件。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證明:若委托他人辦理注冊事宜,需提供此證明。
代理人身份證及其復印件: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及復印件。
住所使用證明:根據房產性質不同,需提供房產證復印件、租賃合同、無償使用證明等相關材料。
刻制其他印章(按需)
除注冊時已刻制的公章、財務章、法人章外,若有業務需求,可刻制合同章、發票章(部分地區發票章為必刻)、部門章等,需到公安局指定刻章點辦理,備案后使用。
辦理相關行業資質或許可(若涉及)
若公司經營范圍包含前置審批或后置審批項目(如餐飲服務、醫療器械銷售、教育培訓等),需在注冊后及時申請相關許可證,否則屬于非法經營。
例:餐飲公司需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醫療器械公司需辦理《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
財務與稅務政策理解偏差
小規模納稅人與一般納稅人政策混淆:
小規模納稅人季度銷售額超 45 萬元(2023 年起政策可能調整)未足額繳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錯誤享受小規模免稅政策。
稅收優惠適用錯誤:
未正確判斷企業是否符合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條件(如資產總額、從業人數、應納稅所得額超標),多享受減免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