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數字化加工,簡而言之,就是利用掃描儀等先進設備,將紙質檔案逐一轉化為數字圖像,這些圖像可存儲在多種載體上,如自帶、自盤或光盤等。在轉換過程中,需嚴格依據紙質檔案的內在邏輯和聯系,同時建立起目錄數據與這些數字圖像之間的緊密關聯。
簡而言之,檔案數字化加工就是將紙質檔案轉換為電子檔案進行保存。這一過程需遵循國家局頒布的《紙質檔案數字化規范》(DA/T 31-2017)標準,包含數字化前處理、目錄數據庫構建、檔案掃描、圖像后期處理、數據掛接以及數字化成果的驗收與移交等多個關鍵環節。
在我國,早給“數字化檔案”下定義的人,是鄒悅。他給數字化檔案下的定義是:數字化檔案是指由辦公自動化形成的電子文件歸檔后形成的檔案。后來者也對數字化檔案進行了補充。
如何能使這些的珍貴檔案為公眾有效利用,充分發揮其價值呢,檔案數字化是解決這一難題的根本途徑。檔案數字化加工是指利用掃描儀等設備對傳統紙質檔案經過檔案整理、檔案掃描、數據處理與掛接、光盤刻錄、著錄、裝訂等流程,實現檔案電子化的處理過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