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私人借貸?
1.性質
私人借貸,是指個人或組織之間進行的資金通融活動,而不是通過金融監管部門批準設立的行為.
2.特點:更加具有時效性,更方便,更靈活。
3.簽訂協議
在實際生活中,一些人常常由于來借錢的是親戚朋友,便出于感情或因為信任,在發生借貸行為時,沒有簽訂字據.這樣的情況下,一旦借款人拒絕承認借款行為的發生,出借方就很難保護自身權益不受侵害.即使將案件提交法院,由于不能提供證據,也將敗訴.因此,雙方一定要簽訂書面借款協議,列出借人與借款人雙方的姓名,借貸的類型,貨幣,金額,借款時間,還款期限,借款用途,利息,什么方式還款等等信息,并簽字、按手印、蓋章,各方均持有一份,妥善保管.
私人借貸是程度發揮資金效用的市場行為.出借人將自己的資錢借給別人,是對自己財產的利用,目的是為了獲得一定的利息收益;借款人為生活、經營等正規目的向他人借來資金,也是為了方便生活、發展經營的需求.
面對個人借貸不還的問題,可采取以下措施解決:
1、協商溝通:嘗試與借款人直接聯系,提醒其還款義務,了解其不還款的原因,并嘗試達成新的還款計劃。這是成本、便捷的方式,有時借款人因疏忽或經濟困難未能按時還款,通過協商可友好解決問題。
2、保留證據:確保擁有借款憑證,如借條、轉賬記錄、聊天記錄等,這些證據在后續維權過程中至關重要。
3、調解介入:可請求第三方調解機構,如人民調解委員會,依據相關規定和雙方實際情況進行調解,促成還款協議的達成。
4、法律訴訟:若協商和調解均無果,可向法院提起訴訟。憑借保留的證據,要求法院判決借款人歸還借款本金、利息等相關費用。判決生效后,若借款人仍拒不還款,可申請強制執行,通過查封、扣押、凍結借款人財產等方式實現債權。
在我國的金融體系中,除了傳統的銀行信貸之外,還有一種廣泛存在的融資方式,那就是民間借貸。民間借貸作為一種非正式的金融活動,歷史悠久,形式多樣,對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題、促進民間經濟發展起到了積極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