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體系信息
管理體系建立情況:說明機構依據的管理體系標準,如《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評審準則》等,以及管理體系的建立時間、運行情況。
質量手冊與程序文件:填寫質量手冊和程序文件的版本號、發布日期等信息,表明其涵蓋了機構管理和技術活動的各個方面。
其他信息
公正性聲明:由申請機構作出公正性承諾,聲明在檢驗檢測活動中能夠保持獨立、公正,不受任何利益干擾。
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申請機構認為需要在申請書中說明的其他與計量認證 / 認可相關的事項,如特殊的檢驗檢測能力、以往的相關業績等。
隨附材料要求
獨立法人實驗室:需提供法人地位證明文件如有效的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等復印件,有效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勞動關系證明,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等。
非獨立法人實驗室:除提供上述獨立法人實驗室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證件復印件以外的材料外,還需提供所屬法人單位營業執照或事業法人證書及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法人授權文件、實驗室設立批文、管理者的任命文件。
外資實驗室:在提供獨立法人實驗室所有材料的基礎上,還需提供我國境內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注冊資本證明、境外從事相關檢測業務的證明即所在國家或地區頒發的檢驗檢測資格認定證書復印件等。
使用條件
資質條件:只有取得資質認定證書的檢驗檢測機構,才能使用 CMA 標志。
范圍條件:檢驗檢測機構應在資質認定證書規定的檢驗檢測能力范圍內,對社會出具具有證明作用的數據、結果時,才應當標注 CMA 標志。例如,某食品檢測機構取得了對特定食品中農藥殘留檢測的資質,那么在對相應食品進行農藥殘留檢測并出具報告時可使用 CMA 標志,對不在資質范圍內的獸藥殘留檢測則不可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