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資質證明:若合同涉及特定行業資質要求,一方需提供相應資質證書,證明其具備履行合同能力。如建筑工程合同,承包方需提供建筑資質證書。若合同有擔保人,獲取擔保合同、擔保人身份證明及擔保資質文件,明確擔保責任。
糾紛發生經過證據:若因解除勞動合同產生糾紛,說明解除原因、通知方式及時間。用人單位以勞動者違反規章制度為由解除合同,需提供用人單位規章制度文本,審查制度制定程序是否合法(是否經民主程序制定并向勞動者公示),以及勞動者行為是否違反該制度。調崗降薪情況,收集調崗通知、降薪前后工資對比證據,以及用人單位調崗合理性依據。
繼承糾紛
被繼承人死亡證明:醫院出具的死亡醫學證明、公安機關的銷戶證明、殯儀館的火化證明等,均可作為被繼承人死亡的證明文件。若被繼承人在境外死亡,需提供我國駐當地使領館認證的死亡證明文件。
遺囑相關資料:若存在遺囑,提供遺囑原件,判斷遺囑的形式是否合法,如自書遺囑需由被繼承人親筆書寫、簽名并注明日期;代書遺囑需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注明年、月、日,并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公證遺囑需提供公證書,公證遺囑的效力在多種遺囑形式中通常較高。
繼承人身份信息:所有繼承人的身份證、戶口本,證明與被繼承人的親屬關系。對于法定繼承人,需明確配偶、子女、父母等順序繼承人,以及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第二順序繼承人的身份信息。若存在收養關系,需提供收養證明。
遺產范圍證據:房產的房產證、購房合同;車輛的行駛證、購車發票;銀行存款的開戶行、賬號及流水;股票基金等金融資產的開戶憑證、交易記錄;公司股權的公司章程、出資證明、工商登記信息;貴重物品的購買憑證、發票等,用以確定遺產的范圍及價值。
繼承糾紛相關證據:若存在繼承人之間對遺產分配有爭議的情況,收集相關聊天記錄、會議錄音、書面協議等,證明各方對遺產分配的意見及協商過程。若有繼承人存在遺棄、虐待被繼承人等可能影響繼承權的行為,收集相關證人證言、報警記錄、醫院診斷證明等證據。
1.擴大業務范圍:我們將積極開拓新的法律業務領域,以滿足不斷變化的市場需求。
2.技術驅動:我們將充分利用的信息技術和人工智能技術,提高我們的工作效率和服務質量。
3.合作與聯盟:我們將尋求與其他行業和機構的合作機會,以實現資源共享和優勢互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