喪葬,指辦理喪事和埋葬死者。它是舉行喪事,讓死者有歸宿,生者有悼念等相關事宜的儀式。是人類特有的感情。喪葬以祭祀、緬懷等感情為基礎,民間喪葬形式在不同地區有不同形式(土葬、火葬、水葬等)。各地興起、承續、發展、積累而成的喪葬文化和習俗。喪葬既成文化,與傳統的孝道祭祖、死者為大、思想感情有關,目的是前傳后教而約定俗成。也就是說,對死者毫無感情,就不可能產生喪葬。隨著社會的發展,文明不斷進步,殯葬制度的改革,長期形成的喪葬形式也在不斷注入新的內容。
入殮:事前孝子孝孫(男丁)穿孝服由吹鼓樂師導引到平時吃水的井里或塘里用水桶取少量水,丟幾個銅錢或鎳幣到井里或塘里,俗稱“買水”。將買回的水為死者洗澡,俗稱“抹三下”。在縣城,買水之前,由吹鼓樂師導引殯葬人員抬著空棺到街上游一趟,俗稱“游材”。入殮后到出殯前靈堂要點長明燈,棺材頭部還要加一盞油燈,俗稱“點腦頭火”。富人死后,棺材要停入在廳堂數月至數年,俗稱“存枋”。窮人死后,只要日子相合,擇日即葬。
葬禮禮儀算是中華五千年傳承下來的一種特殊文化,各個地區差距很大,就是日照相隔數十里的村落,一些講法和做法也不盡相同。下面說的這些禮儀應該在嵐山區后村鎮比較通俗流行的一種禮儀。其中一些說法,也不是十分明白,希望懂得這些禮儀的人的指正。
葬禮一般遵循死者生前遺囑、遺言確定是土葬或者火葬。喪葬事務一般由.殯儀機構或承辦人具體安排,包括埋葬或火化的時間、地點以及舉行葬禮儀式的時間、地點等。西方葬禮儀式一般同結婚一樣,多在教堂舉行。具體程序是,先把棺材運人教堂,由一位教士念悼詞并為死者祈禱,然后用一塊天鵝絨棺罩遮蓋住棺材送往墓地或火化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