喪葬,指辦理喪事和埋葬死者。它是舉行喪事,讓死者有歸宿,生者有悼念等相關事宜的儀式。是人類特有的感情。喪葬以祭祀、緬懷等感情為基礎,民間喪葬形式在不同地區有不同形式(土葬、火葬、水葬等)。各地興起、承續、發展、積累而成的喪葬文化和習俗。喪葬既成文化,與傳統的孝道祭祖、死者為大、思想感情有關,目的是前傳后教而約定俗成。也就是說,對死者毫無感情,就不可能產生喪葬。隨著社會的發展,文明不斷進步,殯葬制度的改革,長期形成的喪葬形式也在不斷注入新的內容。
孝衣:孝衣分重孝和輕孝,重孝就是直屬子女,兒子,女兒,孫子等,重孝為男丁一筒白大褂、白鞋,女性為白上衣帶白褲子、白鞋,孫子、兒子如果未結婚,只需要纏頭就可以了,如果結婚,那需要穿一筒白大褂,重孝。輕孝就是女婿,外戚,只需要一白布纏腰即可。
圓墳:在逝世者入土第三日,早上早早起來,前去圓墳,把墳重新修整一下,因為入土哪天,一般把洞口添上就可以了。三日墳要早,所謂早三日,晚七日(為什么要早三日和晚七日呢 ?)。
圈墳:就是在長子的帶領下,所有人圍著墳,拿著鉤擔,左轉三圈,右轉三圈,大體含義為為逝世者圈圍墻。
西方國家的喪葬禮儀基本上屬宗教式的喪葬禮儀。人死后,首先在死亡地或尸體發現地的登記處進行登記,由醫生或驗尸人員簽發書面證明,并在死亡者生前居住地的基層組織辦理登記;而后對親友發出通知或在報刊上公開宣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