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舊實體木材主要包括廢舊家具、實木地板、門和窗戶的邊框、建筑工地上廢棄的建筑木方、實木托盤、實木包裝箱、房屋的檁條、梁、柱等。廢舊實體類木材占廢棄木質材料總量的2/3以上,其數量也相當可觀,由于這些木材仍然在力學強度和功能上仍然保留著實體木材的性能,若對其合理有效利用,加工出的產品附加值會更高。
現在的建筑大多不在內部使用木材了,但是在建筑過程中是需要很多的木材的,當建筑完成之后這些木材就沒有了作用,很多時候因為在建筑過程中導致木材要想二次使用很費力,所以很多工程在使用之后便拋棄了大量的木材。還有在各個木料堆,很多木料由于沒有人購買,導致長久堆積而不能再使用,也是浪費了很多的木材。在這些方面實現木材回收是一個非常需要的項目。
政府在廢舊木材回收利用方面的政策支持和監管引導至關重要。政府部門應該制定相應的法規和政策,規范廢舊木材回收利用行業的發展。比如,可以出臺稅收優惠、補貼等政策,激勵企業參與廢舊木材回收利用;同時,也要加大對廢舊木材非法傾倒、焚燒等行為的打擊力度,保護環境和資源。
廢舊木材回收利用涉及眾多技術領域,需要加強技術研發和國際合作。國家和企業應該加大研發投入,引進和消化國際先進技術,不斷提高我國廢舊木材回收利用的技術水平。同時,也要參與國際交流與合作,學習借鑒其他國家的成功經驗,共同推動全球廢舊木材回收利用事業的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