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工工資支付擔保,為保證建設單位如期履行農民工工資支付義務由擔保人為建設單位向監管人提供的,保證建設單位如期履行農民工工資支付義務的擔保。 農民工工資支付擔保資料清單: (1). 由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農民工工資支付擔保申請書及董事會決議 (2). 企業簡介、驗資報告、企業章程 (3). 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4). 稅務登記證及組織機構代碼證的復印件 (5).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及個人簡歷 (6). 資質證書復印件 (7). 項目經理證書復印件 (8). 工程承包合同復印件 (9). 企業近兩年的財務報表及季、月報表 (10). 支付民工工資情況說明及其他我公司要求提供的資料
履約保證擔保,是承包商在與業主簽訂施工合同時向業主提交的第三方的擔保,保證其按照合同約定和實際地履行其合同責任和義務。承包商不履行合同的,業主可要求保證人在擔保金額內承擔保證責任。保證人在承擔保證責任后,可依法向承包商追償。根據開發項目的不同、承包工程項目的不同而區別。
工程擔保的資料清單: 1、由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投標擔保書申請及董事會決議; 2、投標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及組織機構代碼證的(正副本)復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及個人簡歷; 4、資質證書復印件; 5、投標人近三年的業績證明、證書復印件; 6、投標人近兩年的財務報表及季、月報表; 7、投標人簡介、公司章程、驗資報告承包商履約擔保。
預留金保函: 又稱留滯金擔保,是指應承包方(申請人)的請求,向工程業主(受益人)保證,在承包方(申請人)提前支取合同價款中尾欠部分款項而不能按期歸還時,由銀行負責返還擔保函規定金額的預留金款項。通常為合同價款的5%-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