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付款擔保是指保證人為承包商向業主提供的,保證人對承包商履行扣還預付款義務的保證,是業主預先支付一定數額的工程款以供承包人周轉使用,為了保證承包人將這些款項用于工程建設和業主的資金,而建立的信用擔保制度。 預付款支付保證擔保的作用 采用這種辦法,既可以有效保障業主合法權益,又可對施工企業提高資本有機構成形成一種激勵機制,促使企業合理配置資金,立足長遠,增強企業活力,逐步改變"打工性質"的企業經營機制,為"恒者恒強,優勝劣汰"打下經濟基石。預付款擔保在發包人支付預付款之日至發包人按合同規定向承包人收回全部工程預付款之日有效,預付款保函隨著業主按照工程進度支付工程款并逐步扣回,預付款擔保責任隨之逐漸降低直至終消失。
預留金保函: 又稱留滯金擔保,是指應承包方(申請人)的請求,向工程業主(受益人)保證,在承包方(申請人)提前支取合同價款中尾欠部分款項而不能按期歸還時,由銀行負責返還擔保函規定金額的預留金款項。通常為合同價款的5%-10%。
質量與維修保函: 是指應供貨方或承建人申請,向買方或業主保證,如貨物或工程的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而賣方或承建人又不能依約更換或修理時,按買方或業主的索賠予以賠償。
履約保函是銀行、保險等金融機構應工程承建企業的請求,向工程的建設單位做出的一種履約保證承諾,當工程承建企業在建設工程合同執行過程中違反合同規定或違約時,建設單位用以彌補經濟損失的一種措施。目前我國建設工程領域已廣泛采用了履約保函的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