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稅保函(Guarantee for the Customs Duties)是指擔保銀行應進口商(含加工貿易企業)的申請而向海關出具的、保證進口商履行繳納關稅義務的書面文件。關稅保函主要包括兩種類型,即關稅保付保函、加工貿易稅款保付保函。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確實可以使用金融機構出具的保函來替代。《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第三十二條明確指出,“工資保證金可以用金融機構保函替代”,這意味著除了傳統的現金繳存方式外,還可以通過保函的方式來滿足這一制度的要求。
預付款保函(advance payment guarantee)承包人要求銀行向業主(發包人) 出具的保證業主所支付的工程預付款用于實施項目的一種信用函件。擔保銀行應為業主所接受。如承包人不履約,業主可憑保函向擔保銀行索賠。
如果約定了雙倍返還或具有定金獨特屬性的內容,符合定金法則,則是定金;如果沒有出現"定金"字樣,也沒有明確約定適用定金性質的處罰之類的約定,已經交納的履約保證金,就不是定金,而是其他金錢質。約定了履約保證金卻又沒有交納的,關于履約保證金的約定成立但不發生法律效力(因為,質押合同也是實踐性合同,必須以交付為生效條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