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房屋的有關情況:
包括座落地點、結構、樓層、面積、質量、間數以及附屬設施等。
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合同應注意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補償時間
補償方式分為貨幣補償和房屋產權調換。貨幣補償,應根據被拆遷房屋的區位、用途、建筑面積等因素,以市場評估價格確定。產權調換,應按被拆遷房屋和調換房屋各自的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計算,結清產權調換的差價。
拆除房屋需要辦理哪些手續,、取得項目立項。 按照現在《行政許可法》的規定,所有的行政許可都必須公示,未經公示無效,涉及到老百姓重大利益的必須聽證。第二,取得規劃許可。 目前實施規劃管理的手段主要是一書兩證:《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許可證》。 第三,建設用地批準文件。
拆除方法建筑物和構筑物拆除的方法主要有3類:人工拆除、機械拆除和爆破拆除,《建設工程生產管理條例》規定,建設單位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將有關資料報拆除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他部門備案。提供的資料包括:施工單位資質等級證明材料,擬拆除建筑物、構筑物及可能危及比鄰建筑物的說明,拆除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方案。堆放、清除廢棄物的措施。
拆除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或方案應針對擬拆除的建筑物、構筑物的周圍環境;建筑物、構筑物結構類型;各部構件受力狀況;水、電、暖、燃氣布置情況;以及采取拆除施工方法等進行編制。具體內容包括: 工程作業區周邊的圍擋及警示標牌設置要求。切斷原給排水、電、暖、燃氣等源頭和拆除各種管道、線網的要求,拆除工程施工所需要的水、電應另行設計專用的臨時配電線路、供水管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