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保函即代替現金保證金。使用工程保函后,承攬工程的企業就不需要再交任何現金保證金了,就可以將要交的現金用來做其它的工程或企業發展的其他領域,大大的減輕了承包單位的資金壓力,使得企業資金得到優化配置,且避免了承包商繳納現金保證金后業主將資金挪做他用使得保證金無法收回等給承包商造成的損失,更好的維護了承包方的權益。 現在,工程保函在建筑企業中用的非常多,非常普及。
保函,又稱保證書,是指銀行、保險公司、擔保公司或擔保人應申請人的請求,向受益人開立的一種書面信用擔保憑證,保證在申請人未能按雙方協議履行其責任或義務時,由擔保人代其履行一定金額、一定時限范圍內的某種支付或經濟賠償責任。現階段常用的保函為:投標保函、履約保函、支付保函、預付款保函。
銀行開立保函一般要求存保證金。錢要存到保證金賬戶,處于凍結狀態,而不是存在公司帳戶上。保函和貸款一樣,都屬于銀行信貸業務,因此,只要銀行同意,除了交保證金外,還可以采用保證,抵押,質押等擔保方式,擔保公司擔保也是其中之一。
等銀行經辦人員報送業務審批完后(一般3-7個工作日),銀行對申請人的合法性、財務狀況的真實性、交易背景的真實性等進行調查,了解借款人的履約、償付能力,向申請人做出正式答復。
辦理成功,銀行同意開立保函后,與申請人簽訂“開立擔保協議”,約定擔保種類、用途、金額、費率、擔保有效期,付款條件,雙方的權利、義務,違約責任和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對于需提供反擔保的,還應按銀行要求辦理反擔保手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