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前調查的法律內容 (一)關于借款人的合法成立和持續有效的存在審查借款人的合法地位。如果是企業,應當審查借款人是否依法成立,有無從事相關業務的資格和資質,查看營業執照、資質證書,應當注意相關證照是否經過年檢或相關審驗。 (二)關于借款人的資信考察借款人的注冊資本是否與借款相適應;審查是否有明顯的抽逃注冊資本情況;以往的借貸和還款情況;以及借款人的產品質量、環保、納稅等有無可能影響還款的違法情況。 (三)關于借款人的借款條件借款人是否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開立基本賬戶和一般存款戶;借款人(如果是公司)其對外投資是否超過其凈資產的50%;借款人的負債比例是否符合貸款人的要求; (四)關于擔保對于保證擔保的,對擔保人的資格、信譽、履行合同的能力進行調查。
對借款人及其負責人還應專項審查為減輕貸款人的道德風險,對借款人及其負責人還應專項審查金融機構在發放貸款時,除了審查借款人的資格、條件、經營狀況等情況外,還要對企業的投資人及法人代表和主要管理者的個人品質加強審查和控制,包括: (一)對董事長、總經理、廠長、經理等主要人員有賭博、吸毒、嫖娼、包養情婦,經常出入歌舞廳、桑拿場所,過度操辦紅白喜事,購買與其經濟實力不相稱的高級轎車、經常租住高級賓館等行為的,其企業貸款必須從嚴控制。 (二)對家族式的集團或公司的貸款必須從嚴控制。所謂家族式集團或公司,是指集團及其子公司或分公司的主要負責人、企業內部的主要領導崗位全部或主要由有血緣關系的人員及其家屬、親屬擔任的企業。 (三)對法人代表持有外國護照或擁有外國居住權的,其企業、公司國外有分支機構的,其家庭主要成員在國外定居或者在國外開辦公司的企業的貸款要從嚴控制對其法人代表出國及企業的資金往來要密切關注。特別是對將資金轉移到國外或資金用途的不明的轉賬行為,要進行嚴格的審查、監督并及時制止。 (四)貸款前要對企業法人代表的兼職情況進行調查。對于一人兼任多個企業法人代表的關連企業的貸款,必須從嚴控制。 (五)審查貸款時,必須以借款人的資格、條件、經營狀況、還款能力、企業主要負責人的品質等為依據,不得因借款人的政治身份,比如“勞動模范”、“先進分子”、“華僑”、“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為依據,降低貸款條件或不按規章制度發放和管理貸款。 (六)借貸關系只發生在當事人之間。對那些通過或利用領導、親屬、朋友、同學、戰友等關系打招呼、寫條子介紹的貸款,不得放松對貸款條件的審查。對不符合貸款條件的,不予貸款。 (七)發放擔保貸款時,要對借款人與擔保人的關系進行認真調查。對借款人與擔保人屬同一集團公司的企業,貸款要從嚴審查。非獨立法人的分公司提供的擔保無效。
申請條件 (1) 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和復印件; (2) 當地常住戶口或有效居住的證明材料; (3) 借款人貸款償還能力證明材料。如借款人所在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借款人納稅單、保險單。 (4) 借款人獲得質押、抵押額度所需的質押權利、抵押物清單及權屬證明文件,權屬人及財產共有人同意質押、抵押的書面文件; (5) 借款人獲得保證額度所需的保證人同意提供擔保的書面文件; (6) 保證人的資信證明材料; (7) 社會認可的評估部門出具的抵押物評估報告; (8) 商業銀行規定的其他文件和資料。
準備資料 (1)借款人夫妻雙方、產權人(共有人)夫妻雙方的身份證、戶口本、婚姻證原件及復印件(借款人如離異提供離婚證及離婚協議;喪偶提供喪偶證明及繼承公證書) (2)收入證明和近3個月工資單、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且經過年檢; (3)所抵押房屋的產權證及原購房合同原件(購房發票原件)及復印件,央產房需提供房屋上市證明; (4) 貸款消費用途; (5)外省市居民需提供暫住證及長期居住證明; (7)借款人學歷為大專以上的提供學歷證明; 注:為了能提高借款人審批成功率,客戶可為自己提供收入情況的附加證明如:存款證明、年薪制證明、年終獎金、工資單、工資卡對賬單、定期存款單、完稅證明等任選幾項,如借款人是企業法人的除上述資料外還可提供財務報表、公司章程、單位營業執照、年利潤分紅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