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約保函是指:應勞務方和承包方(申請人)的請求,銀行金融機構向工程的業主方(受益人)做出的一種履約保證承諾。如果勞務方和承包方日后未能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所承建的工程,則銀行將向業主方支付一筆約占合約金額5%~10%的款項。履約保函有一定的格式限制,也有一定的條件。
履約保函主要分為以下兩種類型:
無條件銀行保函。銀行在見票后即刻支付,無需業主提供任何證據。
有條件銀行保函。銀行在交易之前,要求業主提出原因,強調承包單位執行合同不成功、不可執行其業務或毀約,并提供相應的證據,如所受損失的計算數據等。
這兩種類型的保函均用于保證承包方或申請人履行合同中的相關責任和義務。
履約保函適用范圍:
適用范圍非常廣泛,可用于任何項目中對當事人履行合同義務提供擔保的情況,常見用于工程承包、物資采購等項目。
在工程承包、物資采購等項目中,業主或買方為避免承包方或供貨方不履行合同義務而給自身造成損失,通常都要求承包方或供貨方繳納履約保證金,以制約對方行為。履約保函是現金保證金的一種良好的替代形式。
保證履約保函是指債務人提供保證履約保函,以確保債務人能夠按照合同規定履行義務。保證履約保函的優點是可以提供更強的保障,債權人可以放心,因為債務人提供的保證履約保函是由保證人出具的,一旦債務人不能按照合同規定履行義務,債權人可以向保證人索賠,從而獲得損失的補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