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標融合了各個研究方技術方案的特點:采用了國家知識產權局評估為基礎性發明的幀結構和時域同步正交頻分復用(TDS-OFDM)體制,以及特殊設計系統信息定義方式和具有較強糾錯能力的LDPC作為前向糾錯碼;同時利用軟件配置方法實現了多載波、單載波兩種工作模式兼容。該方案在統一的系統幀結構、擾碼糾錯、系統時鐘、時域交織、調制方式、信號帶寬等處理模塊下,實現單、多載波工作模式共存,因而可以在時、頻域結合的信號處理基礎上,利用統一的硬件對單、多載波信號進行處理而不明顯地增加接收的復雜度。
3.確定鄰頻系統寬帶,合理安排電視頻道
目前,比較成熟的鄰頻傳輸系統的帶寬有550MHz、750MHz等,理論上分別可傳送個和85個頻道(提機電現節目),系統頻帶越寬,成本越高.實際上目前新建的有線電視系統中.已很少使用550MHZ以下的系統.多數采用750MHZ的系統.,有的甚至更高,達到860MHz或1000MHz。
750MHz鄰頻傳輸系統為目前普通大、中型城市有線電視網所采用,其特點是技術成熟、可選的產品較多、傳輸容量大、傳輸的圖像及信號質量好等。
一般在建網的初期,實際傳輸的頻道比系統頻道容量要少得多,因而有更多的余地來選擇安排有線電視的頻道,在選擇時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1)為了避免出現重影和同頻干擾,應避開當地強信號電視臺的頻道和調頻廣播的頻段。
(2)應避開當地無線電通信的干擾。如無線尋呼系統、集群電話系統等,這些系統的頻率正好落在Z-1、Z-2或DS-6頻道內。
(3)因為交調干擾、復合三次差拍比失真在高頻端比較嚴重,故應優先考慮使用頻率較低的頻道。同時,考慮到雙向傳輸功能及今后的增值業務,在選擇頻道時,應避開DS-1~DS-5及Z-1、Z-2等頻道。
國家在1993年發布了《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管理規定》,國家對衛星地面接收設施的生產、進口、銷售、安裝和使用實行許可制度。生產、進口、銷售、安裝和使用衛星地面接收設施許可的條件,由有關行政部門規定。單位設置衛星地面接收設施的,必須向當地縣、市人民政府廣播電視行政部門提出申請,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廣播電視行政部門審批,憑審批機關開具的證明購買衛星地面接收設施。衛星地面接收設施安裝完畢,由審批機關發給《接收衛星傳送的電視節目許可證》。目前在國內,由于仍受政策的限制,個人一般不得安裝和使用衛星地面接收設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