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響系統大體包含:
1、聲源設備(DVD、CD、MP3、MP4、電腦、手機、麥克風等聲源輸出設備);
2、音頻信號動態處理設備(壓限器、效果器、調音臺、音頻處理器、均衡器等音頻信號處理設備);
3、音頻信號放大設備(前級功率放大器、后級功率放大器、數字功率放大器等模擬功率放大器、設備);
4、聲音還原設備(全頻音箱、吸頂喇叭、音柱、線陣音箱、陣列式音箱、高音喇叭、低音炮等等),
具體包括功放、周邊設備(包括壓限器、效果器、均衡器、激勵器等)、揚聲器(音箱、喇叭)、調音臺、聲源(如麥克風、樂器、VCD、DVD)顯示設備等等加起來一套。其中,音箱就是聲音輸出設備、喇叭、低音炮等等,一個音箱里包括高、低、中三種揚聲器,三種但不一定就三個。
響度
專業音響的聲學特性不僅要滿足聲學特性指標國家標準的要求,還要滿足主觀聽音的要求,因為聲學特性指標不能完全體現實際聲音效果,聲音的好壞終是由人音響的主觀聽音感覺來決定,在聲學設計時,電聲與建聲設計應良好配合,滿足以下主觀聽音要求:合適的響度。
響度是實際聽音的強度感覺,它與擴聲系統的聲壓級指標有直接關系,對于演出來講,只有達到足夠的響度,才能使音響效果得以充分表現。系統輸出功率、音箱的擺放位置等將直接決定聽音區域的響度狀態:高解析度 。
舞臺燈光在現代舞臺演出中的作用:①照亮演出環境演出,使觀眾看清演員表演和景物形象;②導引觀眾視線 [1];③塑造人物形象,烘托情感和展現舞臺幻覺;④創造劇中需要的空間環境;⑤渲染劇中氣氛;⑥顯示時、空轉換,突出戲劇矛盾沖突和加強舞臺節奏,豐富藝術感染力。
舞臺燈具按光學結構可分為泛光燈、聚光燈和幻燈三類;按舞臺上安裝的部位則又有面光、耳光、腳光、柱光、頂排光、天排光、地排光以及流動光之分。泛光系統是指可以發出均勻柔和的光線并能照射出一定方向燈光的燈具。單獨的泛光燈、頂排燈、腳燈和幕燈等一般用于照亮天幕、繪畫布景或演區。聚光系統指能發出定向并能控制光區范圍的燈具。一般是用折射原理,通過透鏡投出不同的光斑。如用螺紋柔光鏡頭則能產生邊緣柔和的光斑。采用反射光學結構取得聚光效果的燈叫回光燈。幻燈系統是在聚光燈具前再加一組物鏡使其投光成像。這種幻燈又可分為:①利用幻燈片成像的投景幻燈;②通過轉動的圓盤式鏈帶把云、水、火等活動形象投在景物上的投景幻燈;③利用長焦距物鏡使小光斑清晰成像。突出主角形象的追光燈;④橢球面凹鏡名為造型燈的燈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