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臺燈光的控制系統須能有效地控制和調配全部燈具并產生諧調的藝術效果。它由電源配電板、調光器及總控制臺三個部分組成。
舞臺燈光設計主要根據劇本、導演要求及舞臺美術的總體設想進行藝術構思,繪制布光設計圖,并具體安排技術體現工作。燈光設計應能利用多種造型手段,適應不同風格的演出,如有的演出要求表現出寫實主義的風格,而有的則要求創造出抽象的、寫意的或隱喻的意境。
模擬調光器:使用模擬調光技術,輸出信號為0-10V一對一輸出。一般模擬調光器設計簡單,控制器路較少,調光曲線差,但市場價格較低,易于學會掌握,為20世紀70年代末到90年代中期的主流產品。常見的有3路、6路、9路、12路、18路、24路、60路、120路等,每路功率多為8KW,但也有2KW、4KW等,小路數多為一體機,大路數為分體機。
設計原則
舞臺燈光系統設計是遵循舞臺藝術表演的規律和特殊使用要求進行配置的,其目的在于將各種表演藝術再現過程所需的燈光工藝設備,按系統工程進行設計配置,使舞臺燈光系統準確、圓滿地為藝術展示服務。
1. 創造完全的舞臺布光自由空間,適應一切布光要求;
2. 為使該系統能夠持續運行,適當加大儲備和擴展空間;
3. 系統的抗干擾能力和性作為重要設計指標;
4. 節能冷光新型燈具被引入系統設計中;
5. DMX512數字信號網絡技術被引入系統設計的各個環節之中。
為保證音響系統高質量運行,對擴聲系統供電提出如下要求:
⑴.擴聲系統的供電應與燈光照明供電分開,電源要經穩壓設備處理。
⑵.擴聲系統供電電源的變壓器組應與照明、空調等大電流供電電源的變壓器組分開。
⑶.擴聲系統供電容量AC 220V/10 kVA,有條件的話,二路供電,主、備自動切換。
⑷.電力管線與音響管線應盡量避免平行,若實在無法克服時,其間隔不得小于50c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