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進口換單——去貨代或船公司換簽D/O。(根據手中提單來確定是到何處換單。H B/L貨代提單 M B/L船東提單)
2.海關電子申報——電腦預錄、審單、發送、與海關聯系/放行。
3.報檢(三檢)——電子申報放行后,憑報關單四聯中的一聯去商檢局辦理報價手續,出通關單或敲三檢章。
4.報關——遞交紙質資料(2014年11月1日起 [1],對企業資質有一定的要求)
5.交稅——海關審價按照貨物對應編碼下稅率征稅
6.查驗(如海關認為有必要)——海關根據貨物申報品名的監管條件,與當日查驗概率給予查驗,如有查驗會開出查驗通知書
7.放行——海關放行有以下幾個步驟:1.一次放行2.開出查驗通知書或無查驗直接2.次放行3.查驗后,做關封后放行。
8.提貨——放行后,收貨人可提取貨物至自有倉庫、銷售等
確認發貨日期
確認訂單——確認貨物價格,貨量。
確認合同——確認好合同的成交條款,終發貨量,貨物價格,晚出運船期。
通知聯系貨代
通知國內代理,聯系國內貨代準備清關單證。
清關單證:B/L,發票,裝箱單,合同,原產地證,質檢證書,包裝聲明等(單證需根據具體的品名,進口國家等具體而定)
申報
1.出口貨物的發貨人在根據出口合同的規定,按時、按質、按量備齊出口貨物后,即應當向運輸公司辦理租船訂艙手續,準備向海關辦理報關手續,或委托專業(代理)報關公司辦理報關手續。
2.需要委托專業或代理報關企業向海關辦理申報手續的企業,在貨物出口之前,應在出口口岸就近向專業報關企業或代理報關企業辦理委托報關手續。接受委托的專業報關企業或代理報關企業要向委托單位收取正式的報關委托書,報關委托書以海關要求的格式為準。
3.準備好報關用的單證是保證出口貨物順利通關的基礎。一般情況下,報關應備單證除出口貨物報關單外,主要包括:托運單(即下貨紙)、發票一份、貿易合同一份、出口收匯核銷單及海關監管條件所涉及的各類證件。
申報應注意的問題:報關時限:報關時限是指貨物運到口岸后,法律規定發貨人或其代理人向海關報關的時間限制。出口貨物的報關時限限為裝貨的24小時以前。不需要征稅費、查驗的貨物,自接受申報起1日內辦結通關手續。
對于一般出口貨物,在發貨人或其代理人如實向海關申報,并如數繳納應繳稅款和有關規費后,海關在出口裝貨單上蓋"海關放行章"出口貨物的發貨人憑以裝船起運出境。出口貨物的退關:申請退關貨物發貨人應當在退關之日起三天內向海關申報退關,經海關核準后方能將貨物運出海關監管場所。3.簽發出口退稅報關單:海關放行后,在淺黃色的出口退稅專用報關單上加蓋"驗訖章"和已向稅務機關備案的海關審核出口退稅負責人的簽章,退還報關單位。在中國每天大約出口價值1.5億美元的貨物,出口核銷退稅每延遲,就會給廣大客戶造成很大損失。如何加快出口核銷退稅速度呢?在單證操作方面重要的一點就是正確填寫出口報關單。報關單的有關內容必須與船公司傳送給海關的艙單內容一致,才能順利地核銷退稅。對海關接受申報并放行后,由于運輸工具配載等原因,部分貨物未能裝載上原申報的運輸工具的,出口貨物發貨人應及時向海關遞交《出口貨物報關單更改申請單》及更正后的箱單發票、提單副本進行更正,這樣報關單上內容才能與艙單上內容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