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記賬是指將本企業的會計核算、記賬、報稅等一系列的工作全部委托給專業記賬公司完成,本企業只設立出納人員,負責日常貨幣收支業務和財產保管等工作。
納稅人申請辦理一般納稅人認定時,應根據稅務機關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資料。否則,稅務機關有權不予受理,由此而產生的一切后果,由納稅人自己負責。一般說來,申請辦理一般納稅人認定,
應向務機關提供如下證件、資料:
1、申請報告。納稅人申請辦理一般納稅人認定,必須向稅務機關出具書面申請報告。申請報告應著重說明申請認定一般納稅人的具體理由,以及履行一般納稅人的義務能力。
2、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發放的營業執照。
3、與納稅人的成立以及經營活動相關的章程、合同、協議等資料。
4、銀行賬號證明。
5、注冊資金證明。(商貿企業)
6、法人代表、辦稅人員的身份證明(居民身份證、護照或其他合法證件)。(商貿企業)
7、房屋產權證明、房屋租賃合同等證件、資料。(商貿企業)
8、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有關資料、證件。
對與總機構不在同一縣(市)的分支機構,在申請辦理一般納稅人認定時,還應提供總機構所在地縣級以上國家稅務局批準其總機構為一般納稅人的證明(總機構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請認定表等材料的影印件)。
一般納稅人申請和審批程序
1、納稅人申請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一是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書面申請、領取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請登記審批表并報主管稅務機關審查;二是主管稅務機關深入企業進行初審并寫出初審意見送法制征管科;三是法制征管科根據初審意見報告進行復查后,報局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四是法制征管科收到局長辦公會議研究通過的一般納稅人審批表后,于三個工作日內通過稅務分局在CTAIS中完成文書流轉操作。并制作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書交納稅人。收到局長辦公會研究未通過的一般納稅人審批表后,在一個工作日內通知稅務分局審批結果。稅務分局應在一個工作日內通知納稅人。
注冊公司的條件有很多,主要有公司股東、監事、董事、公司名稱、經營范圍、注冊資本、注冊地址、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