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的符合一般納稅人條件的增值稅納稅人,應在辦理稅務登記的同時申請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手續。稅務機關對其預計年應稅銷售額超過小規模企業標準的暫認定為一般納稅人;其開業后的實際年應稅銷售額未超過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應重新申請辦理一般納稅人認定手續,凡會計核算健全,能夠按會計制度和稅務機關的要求準確核算并提供銷項稅額、進項稅額和應納稅額的,可申請辦理一般納稅人認定手續,經主管稅務機關批準,可以不視為小規模納稅人,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有關規定進行征管。否則,取消一般納稅人資格。
全部銷售免稅貨物的納稅人,不管是否符合一般納稅人條件,都不辦理一般納稅人的認定手續。
一般納稅人的認定,由縣級以上國家稅務局負責。具體為:
1、無分支機構的納稅人,應向其所在地縣以上國家稅務局申請辦理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認定。
2、有分支機構的納稅人,總機構與分支機構不在同一縣(市)的,其總機構和分支機構應分別向各自的機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國家稅務局申請辦理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認定。納稅人總、分支機構實行統一核算,其總機構年應稅銷售額超過小規模企業標準的,其分支機構可申請辦理一般納稅人認定手續。在辦理認定手續時,必須提供總機構所在地縣級以上國家稅務局批準其總機構為一般納稅人的證明(總機構申請認定表的影印件)。
記賬報稅流程:
1、簽訂書面委托合同
2、結算委托管理費用
3、承接代理會計記賬業務
4、接受會計原始憑證
5、審核會計原始憑證
6、填制會計記賬憑證
7、打印登記會計賬簿
8、編制會計報表
9、納稅數據確認(代理納稅申報)
10、審核各項數據
11、繳稅款
12、稅務局報稅
13、報表憑證裝訂成冊
14、整理歸檔
15、移送會計資料
16、定期客戶回訪
17、接收客戶投訴
17、解決客戶問題
代理記賬是指會計咨詢、服務機構及其他組織等經批準設立從事會計代理記賬業務的中介機構接受獨立核算單位的委托,代替其辦理記賬、算賬、報賬業務的一種社會性會計服務活動。代理記賬的主體是經批準設立從事會計代理記賬業務的中介機構,包括會計師事務所、代理記賬公司及其他具有代理記賬資格的其他中介機構;代理記賬的對象是不具備設置會計機構、或者在有關機構中設置專職會計人員的獨立核算單位,如小型經濟組織、應當建賬的個體工商戶等;代理記賬的內容主要是代替獨立核算單位辦理記賬、算賬、報賬等業務;代理記賬的性質是一種社會性會計服務活動,是會計工作社會化、專門化的表現;代理記賬在法律上的表現則是通過簽訂委托合同的方式來明確和規范委托及受托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