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簡稱成人高考),是為中國各類成人高等學校選拔合格的畢業生以進入更高層次學歷教育的入學考試,成人高考屬國民教育系列,列入國家招生計劃,國家承認學歷,全國招生統一考試。成人高等學歷教育分為專科起點本科(簡稱專升本)、高中起點本科(簡稱高起本)和專科(簡稱高起專)三種;
在校學習形式分脫產、業余、函授三種(2025年秋季起,高等學歷繼續教育不再使用“函授”“業余”的名稱,統一為“非脫產” )。
成人高考每年九月份報名,十月下旬考試。
2022年8月,教育部辦公廳發出關于做好2022年全國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根據通知,2022年全國成人高校招生統一考試時間定于11月5日、6日。
專業課加試
根據規定,加試是學校考查考生是否具備專業學習基礎的重要手段。考生如果報考了藝術、體育類專業,必須參加由學校組織的專業課加試,其余專業是否加試由學校自行決定。考生可查看《2013年成人高等學校招生專業目錄》,了解所報專業需要加試的專業課內容。專業課加試由招生學校自行命題、考試、評卷和發布成績。
錄取時,有專業課加試的學校主要根據專業課成績高低選擇考生,前提是考生要通過文化課統考的控制線。如果考生未按要求參加學校組織的專業課加試,或未通過學校組織的專業課加試,即使其文化課超過控制線,學校也不會錄取。
作弊行為
根據中國教育部《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中有關規定,考生不遵守考場紀律,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的安排與要求,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認定為考試違紀,根據規定將取消該科目的考試成績:
(1)攜帶規定以外的物品進入考場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未在規定的座位參加考試的;
(3)考試開始信號發出前答題或者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繼續答題的;
(4)在考試過程中旁窺、交頭接耳、互打暗號或者手勢的;
(5)在考場或者教育考試機構禁止的范圍內,喧嘩、吸煙或者實施其他影響考場秩序的行為的;
(6)未經考試工作人員同意在考試過程中擅自離開考場的;
(7)將試卷、答卷(含答題卡、答題紙等,下同)、草稿紙等考試用紙帶出考場的;
(8)用規定以外的筆或者紙答題或者在試卷規定以外的地方書寫姓名、[2]考號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標記信息的;
(9)其他違反考場規則但尚未構成作弊的行為。
考生違背考試公平、公正原則,以不正當手段獲得試題答案,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認定為考試作弊:
(1)攜帶與考試內容相關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儲有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的電子設備參加考試的;
(2)抄襲或者協助他人抄襲試題答案或者與考試內容相關的資料的;
(3)搶奪、竊取他人試卷、答卷或者強迫他人為自己抄襲提供方便的;
(4)在考試過程中使用通訊設備的;
(5)由他人冒名代替參加考試的;
(6)故意銷毀試卷、答卷或者考試材料的;
(7)在答卷上填寫與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號等信息的;
(8)傳、接物品或者交換試卷、答卷、草稿紙的;
(9)其他作弊行為。
教育考試機構、考試工作人員在考試過程中或者在考試結束后發現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認定相關的考生實施了考試作弊行為:
(1)通過偽造證件、證明、檔案及其他材料獲得考試資格和考試成績的;
(2)評卷過程中被發現同一科目同一考場有兩份以上(含兩份)答卷答案雷同的;
(3)考場紀律混亂、考試秩序失控,出現大面積考試作弊現象的;
(4)考試工作人員協助實施作弊行為,事后查實的;
(5)其他應認定為作弊的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