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量認證的性質是什么?
計量認證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該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為社會提供公正數據的產品質量檢驗機構,必須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對其計量檢定、測試的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第三十二、三十三、三十四、三十五、三十六條中進一步明確規定計量認證是對檢測機構的法制性強制考核,是政府部門對檢測機構進行規定類型檢測所給予的正式承認。
由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中將這種考核稱為“計量認證”,于是“計量認證”的名稱延用至今。
量認證與實驗室國家認可有何區別?
計量認證是法制計量管理的重要工作內容之一。對檢測機構來說,就是檢測機構進入檢測服務市場的強制性核準制度,即:具備計量認證資質、取得計量認證法定地位的機構,才能為社會提供檢測服務。
實驗室國家認可是與國外實驗室認可制度一致的,是自愿申請的能力認可活動。通過實驗室國家認可的檢測技術機構,證明其符合國際上通行的校準和/或檢測實驗室能力的通用要求。
計量認證的評審依據是什么?
在2007年以前,我國是依據《產品質量檢驗機構計量認證/審查認可(驗收)評審準則》。
自2007年1月1日起,我國是依據《實驗室資質認定評審準則》,詳情請見[關于印發《實驗室資質認定評審準則》的通知]。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規定:為社會提供公證數據的產品質量檢驗機構,必須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對其計量檢定、測試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這種考核稱為實驗室資質認定(計量認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