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保函又稱“銀行保證書”、“銀行信用保證書”或簡稱“保證書”。銀行作為保證人向受益人開立的保證文件。銀行保證被保證人未向受益人盡到某項義務時,則由銀行承擔保函中所規定的付款責任。保函內容根據具體交易的不同而多種多樣;在形式上無一定的格式;對有關方面的權利和義務的規定、處理手續等未形成一定的慣例。遇有不同的解釋時,只能就其文件本身內容所述來作具體解釋。其主要內容根據國際商會第458號出版物《UGD458》規定:⑴有關當事人(名稱與地址)。⑵開立保函的依據。⑶擔保金額和金額遞減條款。
投標保函是指在招標投標中招標人為保證投標人不得撤銷投標文件、中標后不得無正當理由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等,要求投標人在提交投標文件時一并提交的一般由銀行出具的書面擔保。
銀行投標保涵適用于所有公開招標、議標時,業主要求投標人繳納投標保證金的情況。 招標人為避免投標人在評標過程中改標、撤標,或中標后拒簽合同而給自身造成損失,通常都要求投標人繳納投標保證金,以制約對方行為。投標保函是現金保證金的一種良好的替代形式。
出保函銀行有:建設銀行、工商銀行、光大銀行、河北銀行、浦發銀行、交通銀行、上海銀行、張家口銀行等等,銀行辦理有兩種形式,一種是企業自己去辦理,辦理啥保函都慢,別問為啥,問銀行,還有一種形式是分離式保函(占用擔保公司在銀行的授信辦理),說白了,就是企業占用擔保公司的錢存入銀行,你不用給銀行錢了,但是需要給擔保公司一個手續費,這種形式辦理保函的優勢就是不用交保證金,出函速度快,不同銀行對不同項目的政策是不一樣的,一般想要方案,就得給發:招標文件、中標通知書、合同(沒有簽訂可不提供),以上三個電子版就可以出方案和報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