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保函格式有三種類型:一般保證格式、連帶責任格式、獨立保函。
一般保證格式的特征:
1、銀行為第二責任人。
2、①保證方式明確為一般保證;
②被保證人已不能履行債務;
③索賠需要出具的關于被保證人違反主合同約定而需承擔責任的生效裁判文書。只要保函文本中有上述任意2種或以上,都可以判定為一般保證格式。
連帶責任格式的特征:
1、銀行與被保證人并列為責任人;
2、沒有約定保證方式或約定不明確的,視為連帶責任。
獨立保函格式的特征:
1、保函載明見索即付;
2、保函索賠條件描述為無條件索賠、無需證據索賠等;
3、保函載明適用國際商會《見索即付保函統一規則》。
銀行絕不接受的條款
1、收到索賠通知后至少7個工作日賠付,立即、小于7個工作日或者日期單位為天的均不接受,如果一定要準入需追加0.2%收費;
2、保函必須載的到期日;
3、保函權利不可轉讓,或經銀行書面同意方可轉讓;保函權利可以由繼承人繼承,但是不可以由受讓人繼承。
保函格式的苛刻程度影響審批條件,沒有格式要求的甲方盡量溝通采用弱格式,有格式要求的甲方盡量能弱化保函格式。
保函業務常見風險點?【被保證人角度】?
1、被保證人失信問題,失信已結清超過3年的一般不予追究,失信已結清3年內的會謹慎受理,失信未結清會嚴重影響審批條件。
2、被保證人董、監、高限制高消費,會影響受理條件;
3、被保證人被執行問題,被執行單筆金額較大或者被執行累計金額超過企業凈資產20%,會影響受理條件;
4、被保人訴訟問題,訴訟較往年明顯大幅增加,企業管理可能出現了問題;訴訟案件涉及民間借貸,企業資金可能出現問題;訴訟方面出現這兩個問題會影響受理條件;
5、被保證人銀行征信,關注類要有情況說明,企業銀行業務出現未結清次級、可疑、損失類的基本不予受理;近3年內已結清的次級、可疑、損失類會影響受理條件,銀行征信比較重要,另外會根據縮貸、新增、展期等情況對企業加分或者減分。
6、被保證人法人、或大股東、或董事長涉及刑事案件的,會影響受理條件。
7、被保證人法人、或大股東、或董事長涉及民間借貸被執行的,會影響受理條件。
8、被保證人報表,資產負債率不得高于90%,銀行負債率不要超過30%,不得有連續兩年的虧損等情況,報表出現以上問題會影響受理條件。
等等
履約擔保書
履約擔保書的擔保方式是:當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中違約時,開出擔保書的擔保公司或者保險公司用該項擔保金去完成施工任務或者向發包人支付該項保證金。工程采購項目保證金提供擔保形式的,其金額一般為合同價的30%一50%。
承包人違約時,由工程擔保人代為完成工程建設的擔保方式,有利于工程建設的順利進行,因此是我國工程擔保制度探索和實踐的重點內容。
,履約保證金具有選擇性。招標人必須在招標文件中明確規定出中標人提交履約保證金時,此項條款方為有效,如果在招標文件中沒有明確規定,在中標后不得追加。
第二,履約保證金具有實踐性。履約保證金不同于定金,履約保證金的目的是擔保承包人完全履行合同,主要擔保工期和質量符合合同的約定。承包人順利履行完畢自己的義務,發包人必須全額返還承包人。履約保證金的功能,在于承包人違約時,賠償發包人的損失,且并不以交納履約保證金為限。如果約定了雙倍返還或具有定金獨特屬性的內容,符合定金法則,則是定金;如果沒有出現“定金”字樣,也沒有明確約定適用定金性質的處罰之類的約定,已經交納的履約保證金,就不是定金,而是其他金錢質。約定了履約保證金卻又沒有交納的,關于履約保證金的約定成立但不發生法律效力。因為,質押合同也是實踐性合同,必須以交付為生效條件。 因此,履約保證金具有實踐性。
第三,履約保證金應當具有對等性。履約保證金強調的是保證發包人或投資者的利益,這種保證既可由中標的承包人承擔,也可由第三方承擔,但須發包人認可方為有效,由此產生第三方承擔連帶責任,因此具有替代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