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要求
為了保證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凡涉及申報對象的學歷、專業年限、考試成績、任職年限及本人的工作能力和主要業績、獎懲情況,須由申報單位核實后,按規定要求提交以下主要材料:
1、《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
2、上一年度的《專業技術人員考核登記表》;
3、專業論文和業務工作總結;
4、其它能反映本人工作能力和重要業績的相關材料;
5、《專業技術人員水平能力測試合格證》;
6、一寸紅底彩照6張、身份證復印件2份、學歷證書復印件2份。
申報人須持有2000年及以后取得的全國職稱外語B級合格證書、合格成績或評審當年的外語成績通知書,其中1977年底以前參加工作的人員,其2004年度及以后職稱外語等級考試B級(或A級)達到45分以上可以申報。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可以免試:
1.取得外語專業專科及以上學歷;
2.取得碩士及以上學位;
3.具有國家認定的相應留學經歷的(留學經歷須由我國在該國的駐外大使館認定并出具《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或經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4.出版過外文專著、譯著的(“外文專著、譯著”指由本人獨立撰寫翻譯或擔任主要撰寫翻譯人員以外文完成的著作(含技術類著作),且屬于正式出版物);
5.在鄉鎮以下基層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鄉鎮以下基層單位” 是指鄉鎮政府直屬或直接管轄的基層單位);
6.參加《全國工商企業出國培訓備選人員外語考試》(簡稱BFT),通過中(Ⅰ)級。
職稱認定:
認定職稱要求全日制學歷或廣東省自考學校的學歷;申請認定的專業必須與所修讀的專業對口或相近,與現從事的專業技術崗位工作相一致。例如,建筑學專業畢業的,申請認定的專業名字也是“建筑學”,從事建筑設計的工作,符合專業對口的要求。
職稱認定:
認定職稱時只需要提交電子信息和紙質資料即可。
職稱評審:
評審方式更加多元靈活,除了通過申請材料來評審專業技術人員的能力外,還有一些綠色通道直接破格錄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