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管所查檔 → 刑偵、工商驗車 → 領取行駛證受理回執 → 領取行駛證正本 → 購置稅過戶 → 保險更名。
所需材料
車輛過戶 車輛過戶(一)《機動車注冊、轉移、注銷登記/轉入申請表》原件;
(二)現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三)機動車所有權轉移的證明、憑證原件或者原件及復印件。其中,二手車銷售發票、《協助執行通知書》和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等單位出具的調撥證明應當是原件;
(四)《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管車輛解除監管證明書》或者海關批準的轉讓證明原件(海關監管的機動車);
(五)行駛證原件;
(六)機動車查驗記錄表原件(張貼機動車標準照片和車架號拓印)。
(七)機動車登記證書原件;
(八)機動車標準照片1張;
(九)《授權委托書》及代理人身份證明(由代理人代理申請的機動車登記和相關業務)。
所需證件
原車主身份證、新車主身份證、車輛行駛證正 / 副本、購置稅本、車船使用稅完稅證明、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刑偵驗車單、保險單 / 卡 / 發票。以上均需提供原件。
個人過戶給公司
行駛證、登記證書、車身發票、賣方的身份證、賣方去車管所照相、車輛年審即無違章、公司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加公章2份、申請書加公章、白紙加公章。
公司過戶給公司
1,機動車登記證書,2,有效期內的交強險,3,過戶雙方的企業代碼證和公章(復印件,買方原件),4行駛證,5買賣協議,開具二手車交易發票,6,車管所填寫過戶表格,到相關窗口辦理。
個人過戶給個人
車輛行駛證,車輛登記證,車輛購置稅證,養路費憑證、保險單、車船使用稅證、身份證。
方法/步驟舊機動車交易簽訂由工商部門監制的舊機動車買賣合同,雙方各持一份,經工商部門備案,方能辦理車輛變更或轉籍。請注意證件是否齊全,是否與車主身份證一致。如有不符,應當由原車主提前變更。
合同簽訂后開具舊機動車交易發票,相關費用的承擔由買賣雙方協商決定。
持舊機動車交易發票和舊機動車買賣合同前往車管所辦理車輛行駛證、登記證的變更或轉籍。特別要注意交易車輛有無違章或未處理的事故。
持已經變更的登記證、車輛行駛證,前往購置附加稅大廳辦理購置稅的變更或轉籍。
親屬過戶
直系親屬機動車過戶有兩種方式:
一種是交易方式,即仍需去機動車交易市場辦理相關手續。辦理點可以是本人身份證所屬車管分所,或是轉讓方身份證所屬車管分所,但轉讓方不必本人去辦理。
另一種是贈予方式,可到公證處辦理一個贈予公證,憑借贈予聲明和公證書來辦理轉移登記。但公證費用按照贈送車輛的價值百分比來收取,一般高于交易方式的費用。
車輛過戶需要在車輛所在地車輛管理所進行登記。車輛過戶就是把車輛所屬人的名稱變更。車輛辦理過戶手續,需要當事人雙方一起到車輛登記車牌城市所屬車管所申請辦理,異地不能辦理車輛過戶手續。汽車過戶需要資料如下:
1、車輛行駛證原件。
2、車輛登記證書原件。
3、機動車登記副表原件(車輛原上牌地的車管所抽取)。
4、車輛購置附加稅證證明。
5、買賣雙方的身份證,外地戶口需要居住證。
6、舊機動車買賣合同。
7、買賣雙方如果是屬單位,需要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原件及公章。
車輛過戶需要賣家與買家雙方的身份證原件、機動車行駛證,都復印一份,防止萬一。如果車輛登記的是單位,那么就需要帶著單位的營業執照,另外證件本身不能有損壞,有損壞的情況下需要補辦。同時記得帶上交強險保單,一定要在有效期內。
車輛過戶所需的資料、證件
原車主身份證、新車主身份證、車輛行駛證正 / 副本、購置稅本、車船使用稅完稅證明、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刑偵驗車單、養路費憑證、保險單 / 卡 / 發票。以上均需提供原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