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書頒發 1、參考科目總分達到規定標準即為合格,合格者即取得土建工程初、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人員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人事廳發文確認。 2、省職改辦負責安排各省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打印工作,省職改辦負責證書驗印,各市州人事職改部門和省直單位人事(職改)部門負責證書的頒發。
破格申報中級職務者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中的二條: 1、獲國家科技進步、星火計劃四等獎或省、部級科技進步、星火計劃三等獎以上項目的主要完成者,或獲地(市)科技進步二等獎以上項目的主要完成者或獲省部優質產品或優質工程的主要技術負責人。 2、在地市級以上報刊發表專業技術論文三篇以上或專著。直接主持中型項目或中型骨干企業的專業技術工作,且連續二年以上取得了明顯效益者。 3、擔任助理級期間,成績顯著且獲地(市)級企業家或先進專業技術工作者稱號的。
高級工程師 ⑴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專業工作十年以上,擔任 中級職稱 職務五年以上。 ⑵大學專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擔任 中級職稱 職務五年以上。 ⑶中專、高中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擔任 中級職稱 職務五年以上。 并且要到當地的人事部門進行學習培訓(lucrehuang) 凡符合上述申報條件的人員,還必須遵紀守法,具有良好職業道德,能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在本專業崗位上做出顯著成績,且具備相應的專業理論水平和實際工作能力;此外一般還需要參加職稱英語、職稱計算機考試,同時必須有相關論文。
中級職稱,一般是指博士研究生畢業,經考核,可以直接認定為中級;碩士研究生畢業或雙學位獲得者,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二或三年以上(不同專業所需年限不同);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五年以上,取得助理職務四年以上。 其他指的是大學專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六年以上,擔任助理職務三年以上。

